以后别喝酒了,伤身体。”
    我干笑,为毛会这样啊?我说是你救了我?她那肥肥的下巴往下一点:“是啊,昨晚我回租房的时候看见一个女的在打你,我就去救你了,还遇到了你的同学,大家一起把你抬回我租房了。”
    我说不出话来,难道这就是缘分?我再看几眼这个陈琳,眼睛大大的,十分明亮,皮肤白白的,跟婴儿一样,脸蛋圆圆的,不丑。
    但尼玛实在太胖了啊!比庞达达还胖,我不歧视胖女生,但并不喜欢啊,她这摆明了缠上我了。
    我说服不了自己,就跟她撒谎:“我还有急事,先走了啊。”
    我往外跑,她着急:“把汤喝了吧,熬了一下午了。”
    她还端着那碗汤,手指都红红的,貌似被烫了几下。
    我又于心不忍了,硬着头皮喝了,竟然是温的,她已经散好热了。
    好吧,我愿意跟她做朋友,但谈恋爱真是不行的,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喝了汤我赶紧走了,她没有挽留,有点娇羞又有点痴情地送我离开。
    上次她说她大三了,估计在学校三年了都没享受过爱情的滋味,现在我是傻不拉几撞她枪口上了。
    真是哭笑不得,还是赶紧跑吧。利索回了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