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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2页(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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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看过最有诚意的版权合同了,常见的合同陷阱都没有,尤其是对方还特别加了一条“重于原著”的条款,很稀有。
    【金华火腿】:这一条我们见得也不少,不过都形同虚设。
    【华妈要减肥】:能不能执行下来自然是两说,能标上已经算很有诚意了。最重要的是,这家付款爽快,三天到账,否则合同作废。
    【金华火腿】:是的。
    【华妈要减肥】:签吧。钱到账了请大家吃饭。
    【金华火腿】:当然的。
    谭迟松了一口气,联系梅花网的版权编辑。
    【金华火腿】:合同没问题。
    【山野农夫】:那我尽快做纸质版。请问您是在蓟京工作吗?
    【金华火腿】:是的。
    【山野农夫】:太好了,那合同出好了,就请你到我们总部签合同吧。
    【金华火腿】:总部的地址是?
    【山野农夫】:蓟京南城光贸街道绿叶巷1025号。
    “南城……”
    谭迟将地址输入手机导航,最佳公共交通路线规划跳了出来。
    【乘坐地铁3号线,在中华大厦换成5号线,在春秋湖换乘8号线,在固安园换乘10号线,华西东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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