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就是,在案发现场,为什么有两双37码鞋印的存在,一双是属于罗杰,一双属于艾琳。
对于朱苗苗为什么会出现在听海居内,其实是亚男的主意。
亚男对于那次深入夜场扮舞女的角色中找到了灵感。
她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就扮成旅客住进听海居客栈,看能不能探出什么猫腻来。”
她这么一个提议得到了仝局的支持,但问题来了,局里在接到周启明失踪案子的当天,亚男就曾经进出过听海居,而且跟老板保罗和老板娘罗沙都有接触。
所以,由她去明显不合适,就在萧默在否决这个提议的时候。朱苗苗出现了,她自告奋勇要充当这个卧底的角色。
一个法医要抢刑侦警察的饭碗,不是萧默不同意,而是由她去冒这个险实在是不值得。
但是,在朱苗苗的大力鼓动之后,经过大家投票决定,朱苗苗在多数票赞成之下,收拾打扮了一番之后,提着行李箱走马上任。
在听海居对面的巷子里观察的萧默,不得不承认,朱苗苗适合当这么一个卧底的身份。
但他忽略了一个事实,以朱苗苗沉不住气的性子,她完全有可能干出冲动的事情来。
在艾琳这个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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