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解约这件事情本不稀。
如之前的黄翼圣解约星辉公司,陈楚声与天娱闹分手引发的两千七百万仲裁案。
从法律层面来说,艺人与公司签订的经济合同,一般都是委托合同。既然苏委托合同,那么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委托人也是艺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说白了,一张解约律师函,可以把卖身契毁了。
但是。
法律在给予弱势方一定权力的同时,也必然会对资本方做出倾斜。
根据华现行法的法规规定,尽管艺人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不说艺人可以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的解约。而是双方都可能对委托柯彤的解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说白了,是解约可以,但是得赔偿损失。
这个损失,说头可大了去了。基本合同之有约定的违约赔偿金,但是在这个赔偿金之外,还得需要依据艺人离去为经纪公司带来的直接损失进行一定例的赔偿。
华一也是在这两项面做了章,才能将一众明星圈在自己的旗下,动惮不得。
毕竟,华一掌握着国内很大的一部分娱乐资源,走了还得赔那么多钱,不如将着过下去。
但是这一回,不一样了!
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