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能活数百年。
朕征战一生,能够生存下来着实不易,王位得来亦是艰辛,更是打破千年以来人类弱势的局面,击败魔族,凌驾于万物之上,按功绩可名留青史。朕虽强于天下,却也逃脱不了岁月的流逝。朕心有不甘,亲手打下的江山怎可交于他人,交于他人又能否守住人类在上的荣耀,所以朕决定以身破天命。
为了守护朕的江山、朕的荣耀,接受了这个危险的实验。经受住了巨大的痛苦,虽然身体发生了一些变化,变得丑陋了些,但最后总算是成功了。我能感受到这副身体充满了力量,精力充沛,变得比之前更加强大了,甚至连肉体都强化了许多。没错,这副身体里植入的细胞、血液不是别人的,正是倒在我手里魔王荀健的。
那天我击败了魔王荀健,但是也受了很重的伤,虽然我们交手前,他已经消耗了不少的力量,但是依旧和我激斗了数个小时,我万分小心,只受到了他几次打击,就差点命丧黄泉,那一刻我再次感受到人类和魔族的差异,而他那副健壮又强大的躯体让我渴望不已。不知道实验了多少次、失败了多少次,尽管伴随着巨大的风险,但是朕毅然决然的把魔王荀健的细胞、血液植入朕的身体,吞噬撕咬的痛苦折磨了朕很长一段时间,有时候身体都失去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