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系列高层也提出了相应的,第二轮考核的内容以及考核的标准。
d系列要求慕氏集团和天耀集团根据他们的设计案研发新品,并在十天后同时冠d系列的品牌在国内发布。
发布后三个月内的销售额,是d系列考察的主要标准之一。
销售额高的公司,将最终拿到d系列国内的代理资格。
至于新品冠名销售的具体分成合同,会有法务部门单独和两家公司的负责人去谈,合同对外保密。
d系列出的考题,相当的别出心裁,又或者可以说,这样的做法,成功的将d系列所承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毕竟设计师的眼光再独特,如果不能迎合市场,迎合名媛贵妇的品味,那设计制作出的奢侈品,也不会受到欢迎。
所以哪怕d系列的设计高层,看了慕氏和天耀的作品,他们也需要市场去做检验。
而且这种看销售的手法,可以更好的衡量两家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经营实力。
哪家公司能更好的为d系列打开国内市场,三个月的较量后,将一目了然。
至于对外保密的分成合同,只怕更是d系列用的一些手段。
哪怕d系列的高层,从未提过,但分成例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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