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盛,只是你自己还没有意识到罢了。”
沈若兰摇摇头,“不是的,从小到大。我一只都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我从来都不喜欢做生意,哪怕挣得再多我也不喜欢,说起来您或许不会相信,其实我开那家火锅店的初衷,就是为了给那些从乌孙救回来的又被家中遗弃的姑娘们创造一个工作的机会,至于卖点心和开印刷厂,是因为我娘病了,每月光吃药的花销就得好几两银子,将来买救命的药材更不知得多少银子呢,我要是不多挣点钱,我娘就没命了,所以不管喜不喜欢,我必须得挣!”
“还有我弟弟,也已经开始念书了,妹妹也快长大了,我得给她攒嫁妆,家里花钱的地方渐渐的多了,我身为长姐的,自然得想办法给他们多赚点儿,等把他们都安排妥当了,我还是会回到这儿的。没办法,我就是贪图安逸的人,就喜欢过种地养鸡养鸭的生活,不喜欢在城市里忙忙碌碌的日子!”
她上辈子也是这样的性子,当时警校毕业后,很多大学同学嫌弃当警察没有前途,纷纷选择的下海创业,当时还有一个要好的同学邀她一起去南方应聘当女保镖,月薪三万块呢,但是被她想都没想的给拒绝了,因为她就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没那么大的野心,她总觉得,人生太短,与其为了钱财劳碌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