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镜男无愧于非裔,种族天赋加成下,速度快如闪电,竟然真在闵学眼皮子底下抢劫成功。
啊,倒也不能说成功,因为墨镜男跑出去后,闵学立马反应过来追了上去,就在他身后一步之遥。
包子默则在三四步之后,时刻准备来个飞扑。
有了二人的追捕,墨镜男眼看就要抓到,却不妨就在这时,不远处有个声音突然大叫,“抢劫啊!”
随后赶来的汪鹏举顺着声音一看,这位正在大叫的“热心帮忙”人士,是个穿着锈红色卫衣的黑人。
周围本来好多还不明就里的路人听到这一声喊叫,马上混乱起来,大家都想迅速离开这片是非之地。
然而华夏有句老话说的好,欲速则不达,这一混乱,人挨人,人挤人之下,原本还算宽敞的街道顿时变的拥堵起来。
于是乎眼见就要抓到墨镜男的闵学,差点被挤的看不到嫌犯。
此情此景下,之前为何有两波劫匪就明朗了。
因为墨镜男与锈红卫衣男,根本就不是两波劫匪,而是一伙人呐!
墨镜男负责下手,锈红卫衣男则负责望风和关键时刻制造混乱,方便跑路。
本来这种可能性闵学他们早就该想到,但因为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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