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在经过铺垫后,侦探题材最精华,也是最有看点的地方来了。
破案!
侦探葛莱森来信邀请福尔摩斯帮助他侦察一起凶杀案,案子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一所无人居住的房屋里,死者衣着整齐,身无伤痕,从其口袋里的名片上得知,他叫锥伯。
看到这里,痴迷各种侦探和电影的陈超凡立刻想到两个字。
毒杀!
中介绍的很清楚,死者衣着整齐,身无伤痕,意味着很大概率是毒杀,不过毒杀的话应该是死者很亲近的人吧。
陈超凡一边开动脑筋一边继续下去。
跟他猜的一样,福尔摩斯和华生来到案发现场,福尔摩斯也推断是毒杀,不过来到案发现场福尔摩斯先是仔细观察了路面上的车辙印、草地上的脚印和屋外的环境以及屋内的布置,最后才去看尸体。
在检查过程中,死者身上又滚下一枚结婚戒指,此外,警察还发现墙上用血写的RACHE一词。
凶手会是谁呢?
看到这里陈超凡有些摸不到脑袋,无他,书中给的线索实在太少了,几乎可以说没有。
然而福尔摩斯却给出了答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六英尺多,面色赤红,是和死者一道乘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