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问道:“李律师,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站长已经告诉过我们需要自行购买才能上班,他们站台还要给我们配车子啥的?”
“首先得确定你们之间的关系。”
李晨听言便是继续把两者的关系重点部分向几人讲明:“如果是合作关系,你们自行购买东西那就是合理行为,但从关系上,你们和站长属于同等地位,外卖的订单和具体的价格等情况伱们也应该有知情权,干与不干由你们自己决定,只有你们是站点的员工替他们打工才会有统一的定价。”
这玩意仔细一想,站长的行为其实比中介介绍进厂打工的行为还要可恶。
从行为上可以判断,两者都有相同的地方,就是他们的经济来源都是打工者。
中介从打工人的身上抽取劳动费,站长从骑手的身上抽取配送费。
按照每人一个月能造成五百单来算:
一个人抽取一块钱,一个月就是五百块钱。
假设他的站点有三十名固定骑手,那一个月就能够从骑手上赚到一万五的净收益…
做老板都啥事不干,更不用承担任何风险,出了问题全都是骑手自己的问题…
你努力赚大钱,老板从你身上一套大钱。
这种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