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65、司法部再次发声,这就是正当防卫!(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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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刀防卫是正当防卫么?
在正当防卫的规定之中,并没有规定行为人需要注意的防卫手段,只是说不能超过防卫的度。
你打我一巴掌,我给你一刀,这就不是正当防卫。
而在合理的情况下,带刀防卫也是正当防卫的一种手段。
紧接着就是司法部的赵教授出面发声,为网友重新描述了案件的“全部过程”。
首先是事件的起因:
两个喝醉酒的人闹事,张振宇属于无过错方,整个过程也无法证明他是有错方。
在案件过程中,张振宇所面对的是一种以多欺少的情况,而案发又在凌晨时间,很有可能会加大对环境的恐惧心里。
也正是因为这种恐惧的存在,才会产生拿刀防护的自我保护意识。
防卫手段:
在案件过程中,张振宇被人强行拉出宿舍,在拿刀后没有立刻反击,足以证明他的防卫性质。
从学校的监控视频过程中也可以明显的看到,张振宇是被连续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视频当中,张振宇被几人包围,处于高度紧张的环境,没有人避险的可能,所以他的手段的理应被认定是为正当防卫。
而在案件的最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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