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李晨的答辩状,姜法官心中也是有了大概。
说实话,当法官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见到这样的答辩状。
以往见到的答辩方向和核心始终是围绕这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而展开…
他这个…
多多少少有点耍无赖了,就是在推卸责任。
你看到了这件事,你没有管,那就是有罪的,和他们是同伙,属于包庇犯罪…
“你是一个法学者,又是京都大学毕业的。”
姜法官一脸严肃的看向李晨开口问道:“就你这答辩意见中的第三点,曹为其他人不帮忙制止等就是犯罪的言论,你认为合适么?”
法律上并没有强制他人的要求,虽然不符合道德标准,但又不能被称之为犯罪。
姜法官想让李晨修改他的答辩状。
为了帮助他人脱罪,强行将其他人的行为归类为违法犯罪,这本身就违反了法律的底线。
别人看了一眼热闹没有出面制止就是犯罪?
不能这么算吧。
按照你这个思维逻辑,曹文斌能够行凶成功也是他人放纵的结果咯?
因为在他行凶的过程中也有看热闹的,从你的理论上来看,正是因为他人没有阻拦才会让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