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很好吃的样子,言诺却先抓过字条来看。
上面写道:
我还有事,所以先走了。你的衣服是我脱的,因为昨晚你喝醉了,又被水打湿,怕你着凉感冒,所以……实在抱歉。但我可以发誓,昨天晚上什么也没有发生。有空我联系你,向你赔罪。先把桌上的早餐吃掉吧,宿醉之后不宜空腹。
落款为“洛尘”。
言诺目光停留在这个字上怔怔发呆。
渐渐地,开始记起了昨晚发生的事情。
似曾相识啊!
上一次,刚认识没多久,自己就在他房间里喝醉了。
醒过来,也是人走了,留下一张字条。
但不同的是,上一次他给自己熬了醒酒汤,这一次换成三明治和水果沙拉。
上一次衣服裤子没被动过,这一次却被脱-光-光。
言诺不禁心绪万千。
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我?
如果喜欢我,他为什么不直说?
如果喜欢我,他脱-光我的衣服又怎么忍得住?
或许正是因为喜欢,才宁愿自己难受也不忍心“伤害”我。
可究竟是不是这样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