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一个都城的罪孽。
大火整整烧了十天。
十天之后,乞儿依然在寻找。
因为原本应该居住在这里的那个最该死的家伙不见了。
一个人到底能邪恶到什么程度?到底能废物到何种境界?才会让一个原本强大富足的国家变成人间地狱?
那是怎么样一种邪恶的统治?历史上那些有名的暴君昏君,他们所能做出来的事情都可以在那个家伙的身上找到影子,他更像是一个结合体,一个吸收了大量历史经验,变成一个成功的学生,将一片天堂打成地狱。
甚至很多人都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即便他享受着世间最奢华的生活,但在一些智慧人的眼中,他还是显得有些损人不利己。
终于有些学者发表了很靠谱的见解。
那就是一个变态,他以折磨自己的子民为乐!
世上的变态有很多种,之所以称之为变态,就是旁人根本不了解他们的思路,就像……跟人类不是一种生物。
所以曾经的“变态”这个词也不是什么贬义词,而是中性词,诠释了一种生物现象,而到了现在,却成为一种很严重的贬义词,不知道哪一天,就会成为网络上的违禁词汇。
是啊,这应该是唯一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