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地皱起了眉头。
做警察这么多年,弗兰克几乎每天都会跟犯人打交道,一个人犯没犯过罪,蹲没蹲过监狱,他一眼就能看出来。
雷蒙德明显属于那种蹲过监狱,还受到过‘教育’,已经产生心理阴影,明显对警察感到惧怕的人。
这样的人为什么会主动来nypd总部?弗兰克可没忘记雷蒙德·纽曼的资料。
这可是个通过虐待妻子获得快感的软蛋!指望这样的人跟奥维斯一见钟情,不如指望彭斯·诺顿会束手就擒。
雷蒙德这样的人都是恨不得能离警察多远就离警察多远,最好一辈子都不会看到警察的,这种人主动来总部,一定是有什么令他心动的东西,足够他克服对警察的恐惧。
一个看到蟑螂都会大声尖叫的人,突然有一天吃起了烤虫子跟蚯引干,要么是有人拿枪指着他,要么是有人拿钱指着他。
弗兰克没有再继续问话,他恢复到之前的老练与耐心,冲手下使了个眼色,转身返回楼上。
收到弗兰克信号的警员立刻上前,一左一右夹住雷蒙德。当警员的手抓住他的胳膊,雷蒙德才反应过来,曾经令他恐惧的记忆再次战胜贪婪。
“我……我不认领了。”
“你们想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