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美利坚大法官 > 正文 第427章、程序正确性
·诺顿进行精神类鉴定,确定吗?”布鲁克林盯着布伦纳问道。
    这种感觉一点儿都不好。被盯着的布伦纳皱了皱眉
    “根据联邦刑事诉讼规则对精神鉴定申请撤回意图的不可采性规定,按照规定提供通知又撤回的意图方面的证据,在任何民事和刑事诉讼中,不能作为不利于曾通知此意图的人的证据采纳。”
    “所以,是的,如果法庭坚持继续诘问的话。”布伦纳毫不迟疑的说道。
    布鲁克林正了正身体。他感觉很新奇。这是第一次在法庭上遇到一个纯靠程序正确性做辩护的律师。
    以往桉件中的律师都是把程序正确性作为一种手段。
    “联邦刑事诉讼规则规定,如果被告人意图以在被控犯罪时精神不正常为由作辩护,被告人应当在规定提出审判前申请的时限内或者在此后法庭指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将此意图通知检察官,并将通知副本提交法院书记官。如果未遵守本规定的要求,则不能提出精神不正常的辩护。根据表明的理由,法庭可以允许延后通知,或者授予当事人额外时间为审判作准备,或者作出其他可能适宜的指令。”
    “首先你提出的申请不在规定时间段范围之内,其次你并未向法庭递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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