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刑警队的建立,红玉所多数人是有意见的,尤其是几个警区负责人,更加不爽。
哥几个当然不爽了。
刑警队这是直接从他们手里抢班夺权啊。
按照局里的指示,这个刑警队成立之后,凡是红玉所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涉毒案件,都归刑警队管辖。
当然,其他同志也一样可以管,不过,是以刑警队为主,其他同志配合。
什么是重大刑事案件?
上级的解释含糊不清,一般来说,针对基层派出所而言,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都算是重大刑事案件。
凡是这种案件发生,正管就是刑警队。
而且刑警队的管辖范围是全局性的,换句话说,红玉所四个警区,任何一个警区的工作,王队长都能插手,名正言顺。
特么的,这家伙成小所长了?
别的人还则罢了,三警区负责人李民主李所心里别提多郁闷啦!
当然,对王为来说,这其实并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新职务。
真正的内行都知道,刑事案也好,涉毒案也好,其实都是累死的命。真正能捞到油水的各种检查之类,还是由各警区完成的,这个权,刑警队捞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