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望着下边派出所刑警中队出钱,这话听起来很古怪,实际上并不离谱。刑警支队的经费,主要靠上边拨款。毕竟堂堂市局刑警支队,也不能像下边区局县局的刑警大队一样,和人家治安大队派出所抢着办治安案件抓收入不是?
偶尔插手搞一两个治安案件,罚点款是可以,经常这么搞,非得和同行闹矛盾不可。
治安支队那边,也不是吃素的。
你们刑警支队都把治安案件包圆了,那咱治安支队干嘛去?
况且刑警支队也抽不出那么人手来办治安案子,治安案子一样的相当复杂相当棘手。
倒是基层派出所,抓治安案子抓收入是他们的“本职工作”,王为这个副所长兼刑侦,禁毒中队长,是绝对的实权人物,红玉所除了刘强,他实权最大,就算是教导员张海华,很多时候实权都不如他。
这小子会弄钱,不要说在整个市局都出了名,至少在西城分局那边,算是鼎鼎大名了。
一个夜总会“鸡头”的案子办下来,整个刑侦中队和禁毒中队的设备都鸟枪换炮,还积攒下一笔不小的“家当”。
单单他刑警中队和禁毒中队十来号人,就有警车两台,边三轮警用摩托一台,比人家一个派出所的警车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