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桥段了,美国警匪大片,往往都会有二三十分钟飙车追杀的剧情。
在电影院里看得挺刺激,亲自上了路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一不小心,连人带车都完蛋。
但现在,似乎已经没办法避免这种情况出现了。
除非他断然下令开枪。
十来支短枪加上几条微型冲锋枪的火力,或许能迫使面包车停下来。
然而这个决心可不好下。
毕竟情况太不明朗了。
车里有多少人?
有多少枪?
有多少毒品?
或者到底有没有毒品?
万一搞错了,这边弹如雨下,打死几个怎么收场?
杀伐决断,听起来很提气,真正事到临头,敢于断然下决心的人,实在不多。因为这是要承担责任的,你下令开枪,造成的所有后果,都要由你来承担。
警察也是人,也有自己的家庭亲属子女,尤其和平这样的大老爷们,更是家庭的顶梁柱,他要是犯错误被撸了,甚至吃官司进监狱,整个家庭都要完蛋,一大家子人跟着他遭殃。
开枪还是不开枪,对他是一种极大的考验,也是一种极度的煎熬。
但这种煎熬并没有持续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