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都选择了56改。伏兵是狙击手,在一堆狙击步枪中徘徊,颇有点挑不过来的意思。半晌,他咬咬牙,选择了一支M21。挑选M21的原因很简单,首先它精度很高,跟SVD不相上下;其次是弹匣容量多达二十发,可能一次战斗打完都不用换弹匣;最后是M21既能发射普通狙击弹,又能发射亚音速弹,装上消音器发射亚音速弹的话,有效射程达到三百米,在这个距离敌人根本就听不到枪声,更看不到膛焰,用来射杀敌军哨兵再合适不过了。SVD就不行了,SVD没有发射亚音速弹的能力,想要安安静静的清除哨兵,必须用VSS微声狙击步枪,SVD就算加装消音器都不行。
挑选好武器装备之后,就在老兵的指点下校枪。这是个非常精细的活,需要大量时间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才能将手里的枪校到最佳状态,这帮新兵蛋子还做不到,必须老兵帮忙才行。比如说伏兵那支M21狙击步枪,在校枪的时候岩石就带着他泡在靶场上来来回回打了好几十发子弹,最后才把它校到最佳状态,八百米内一枪一命,毫不含糊。
校完枪之后,他们开始跟老兵磨合,新兵与老兵之间的对抗,小队与小队,小组与小组之间的对抗,根本就没有停下来的时候。而每次与老兵对抗,他们总是输得很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