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裁缝的手艺真是好,这种衣服适合您!”
不是给刘芬做了旗袍,而是长裤配中式风格的上衣。
这个不那么亮的蓝色挺适合刘芬,她虽然不是特别白皙,气色却不错。
以前晒黑的胳膊并没有完全变白,孙春生把衣服做成了七分袖,整体是和谐了,手腕显得有点空落,夏晓兰拉着刘芬去买了个白玉的手镯——后世好的玉饰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现在玉石价钱还没暴涨,上等的羊脂白玉真的很便宜。
夏晓兰本人不是很喜欢这些东西,刘芬瞧起来倒是挺喜欢。
“没有金镯子那么惹眼。”
问了刘芬,就是这句回答。
刘芬还挑了个珍珠耳环,这完全就是她自己的审美。
搭配起来并没有不伦不类,夏晓兰很赞赏亲妈的眼光。两年的时间,真是让一个人脱胎换骨,现在叫刘芬一个人回大河村,那些村民肯定不敢相认。
母女来下楼时,等了一个小时的汤宏恩站起来,眼神里真的有惊艳。
他敢赌咒发誓,最初留意刘芬,真不是因为长得好看,那时候刘芬并不起眼。但现在看刘芬,是越看越顺眼,汤宏恩自认不贪图美色,都忍不住要多看两眼……那总不能因为阿芬变好看了,他反而不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