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走,大黄狗就要走了。
而邬瑾却只能先回九思轩——李一贴要给他把脉,确认他不会出疹,才会放他家去。
他穿进去的衣裳、鞋袜,全都被人带走烧掉,莫府又给他从里到外,从上到下的添置了两身新衣。
又过一日,晚饭过后,李一贴给邬瑾把过脉,他终于可以回家了。
酉牌,正是家鸡归巢时,天色昏暗,邬瑾收拾好包袱,一头撞进了微凉的晚风中。
花园里这时节最为舒适,风好,花木亦盛,尤其是栀子花香,在青色的天光下,浓烈馥郁,直透心脾,霸道到令人失神。
六天不见天日,他面目依旧,天光将他也照出来一层虚蒙蒙的光,他从湖边走过,衣袍上都沾满了栀子花的香气。
包裹沉重,里面有一锭十两重的大银——莫千澜喜的发狂,做了一回散财童子,奶嬷嬷将银子给他时,还说莫千澜特地嘱咐,这不是赏银,是谢礼。
十两银子,是邬父的两条腿,是他的一条命,能让他们一家四口过上小半年。
然而比这十两银子更沉甸甸压在他心头的,是包袱里装的笔匣。
匣子里是一枝宣城诸葛笔。
石上老兔,吃竹饮泉生紫毫,制笔之人于千万毫中拣一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