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器都远远比不上,眼看着桃花仙社团成员在他的枪口下,一个接一个,一片又一片的被肢解,他感受到了最纯粹的快乐。
杀戮与毁灭,带给了他至高的享受。
这种享受,就叫作主宰他人的命运与生死,对他人予取予夺。
野狼生平最沉迷这种享受。
在他一惯的认知与体验中,那是比美人、美酒带来的快感要浓得多,甚至是浓上十倍百倍的东西。
“去死吧!废物们,傻叉们,蝼蚁们,去死吧!跟老子为敌,你们就只有死路一条!哈哈,去死吧,都去死!”
一边叫喊一边开枪的野狼面红如枣,口水横流,浑身发烫,状若疯癫,真就跟一条疯狗没多大区别。怪不得明日城的人都叫他疯狗,称呼野
狼团为疯狗团。
“去死,都去......”
野狼正沉浸在极致的享受与美好中,浑然忘我,乐不思蜀,快乐得如在云端,忽然声音戛然而止,整个人愣在那里,满眼都是迷茫,犹如在做梦一般。
他的反应很诡异,但很合理。
造成他这种反应的原因只有一个。
他手里的源能枪械没了。
他明明刚刚还在开枪,但到了这一瞬,手里忽然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