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宋渊欢之 >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二章甘云远
    说书先生犹甚,这可给他们说书提供了很好的素材啊!
    甘云远等人被收押进了县牢。
    大堂围观的百姓们也都一一散去。
    在回向阳村的路上。
    阿弟愤愤不平道,“那个陆三就是个混账东西,甘大哥怎么会是这样的人?他这是污蔑!”
    傅渊之说道,“此事大家都心知是谁捣得鬼,如今人证皆在,双方各执一词,就要看县令大人心里是如何想,如何评判的。”
    这就是县令的权力。
    这里,在“皇权不下县”的大环境下,当官当到了县令一级,即便只是小小的七品县令,也能轻易让普通百姓家破人亡。
    到了知府一级,那就更不得了,一声令下就能让自己管辖下的普通百姓家家灭门。
    不然怎么会有俗语“破家县令,灭门知府”之说。
    宋欢感叹之下,又不禁在想。
    这里不像现代,有监控有录像,只要一查监控就能大致知道情况了。
    甘云远有没有去到陆三家进行“强·奸·犯罪”,放在现代,这就是小案件,一查、一化验自然就知道结果,根本就不是问题。
    而这里就不一样了。
    唯一能作证的证人,又皆被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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