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港岛旧事 > 正文 110 对白月娥的淳淳教导(6K)
大咖不胜枚举。
    临行前,何定贤又道:“对了,其它报纸有热销的,都去找作者谈一谈,便宜的几百块卖来,贵的也不能超过五千块。”
    “记得要全版权。”
    邹怀文有些懵逼,喝了口茶,发问道:“什么叫全版权?”
    “就是该作品一切衍生出来的版权所有权,全部都归我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将来除了署名权之外,作品其它利益同作者再无关系。”
    虽然自明清时代有出现之后,书商间诞生出版权的概念,近代更是早已写进法律条文。
    当下中西法律皆有文学作品版权的保护条款,但主要都集中在刊印物,即杂志或报纸上。
    如今港岛文人写一本只能赚两笔钱,一是报纸连载期的稿费,二是刊印成书时的版权费。
    其中刊印成书多是按销量抽水,实际上是一种版权租借,而本次买版权的商业行为则是指“版权买断”。
    他没有在口语上同邹怀文交代的很准确,但是邹怀文理解的很清晰,一次性付钱再无瓜葛就是买断咯。
    这时邹怀文见大老板着重提出“全版权”概念,脑袋反而混沌了:“大老板,我们给你一笔钱,本身就是要买所有版权呀!”
    “难道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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