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曾百分之八的股份,剩下的全都分散在一些小股东以及公司高管手中。如果gs投资,占比百分之五的股份,那么也就意味着gs与mad这两个集团将占有白露金融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而我的股份也会被稀释到跟他们差不多。这样一来,我将失去第一大股东的位置,mad和gs将很有可能一点点蚕食白露金融。
所以,不管陆爱华怎么吹的天花乱坠,我都岿然不动,但表面上却一会惊讶一会赞叹,连连夸赞他为公司着想。其实,一家公司的创始人,到最后手里往往都拿不到多少股份。而我将股份交给gs与mad其实也没什么坏处,最坏的估计也就是我努力打拼,最后等公司上市,给他们做成嫁衣。这种事在国内外屡见不鲜,但仔细想想并不亏,毕竟如果没有人家在公司刚开始创建时给予的资金支持,可能这个市场就会被别的公司吞并,公司连活都活不下去,谈何上市瓜分市值
但是,gs和mad不一样。昨晚上linda跟我说,如果白露金融真落到他们的手中,很有可能我们这群创始人会被赶出公司,或者被他们给强行架空,到时候可真是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而且,gs与mad与在收购我们的同时,在北京分公司还收购有许多与我们资质差不多的p2p公司,他们仿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