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意见。
他们比别人更清楚,自己就算跟上去也帮不上任何忙。
毕竟,这么短时间里逃离现场的凶手,像摆脱二毛的追踪?那肯定是不可能的,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这样的先例。
而以慕队和二毛一贯的作风,这种追踪,那就是一路莽推,找到目标后慕队直接动手抓人,完全没有任何技术含量,至少他们看不出来,也不可能从中学到什么东西。
这种情况下,跟上去干嘛?
至于说什么人多更安全?呵呵,慕队一个人比谁都安全,不安全的是嫌疑人。
赵支队也想跟上去看看,可他刚转身,便看到慕远一行二人一狗已经跑得老远了,而且那速度……贼快。
见此,赵支队直接放弃了跟上去的想法。
都老胳膊老腿了,难道还去与年轻人比筋骨之力不成?
更不能与狗比,你当“跑得比狗还快”这话只是说说而已吗?
而慕远尚未离开多久,又有一辆车赶到了现场,正是钟局和林副总队长。
这么高的规格,绝对是以前任何一起杀人案都没有遇到过的,更何况这还是一起杀人未遂案件。
当然,如果将这起案件与之前的三起连环杀人案连在一起,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