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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在食堂吃过午饭,万大队给慕远安排了一个带沙发的办公室休息。
当办公室的门关掉后,慕远却没有休息。
这个案子,有太多的蹊跷,不仅作案手法诡异,而且动机也很蹊跷。
按照慕远的想法,一个人作案,肯定是有作案动机的。
在这个案件中,刚才王思宇的表现,已经基本上排除了仇杀的可能,毕竟王思宇户胡甜作为两口子,以二人表现出的感情,如果胡甜真有涉及生死的大仇人,王思宇肯定是知道的。
除非结下的某些仇,连胡甜自己都不知道。
这个可能性有,但却不大。
那么,如果不是仇杀,又会是什么呢?
总不能是吓错了人吧?
换做是其他杀人方式,这个可能性还是有的,比如雇凶杀人杀手找错了目标。
但这个案子中采取的方式,利用了被害人的生活规律。
从这点也可以看出,要么,凶手是被害人很亲近的人,知道她喜欢在石栏杆上行走的规律;要么,就是对胡甜做过专门的调查。
不管是哪一种可能,都不会出现吓错人这种情况。
所以,排除了仇杀,那剩下的可能就很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