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我在林小虹夫妇的事情上还真有点不顾及他们的感受,不仅招人不征求他们的意见,工资也是一加再加,这都有点假公济私的意思了,
就是他们不说我,我也跟他们道了个歉,说自己太任性了,
他们哈哈大笑,都说没事,说这些事完全可以交给我处理,因为他们不擅长干这个,也相信我不会干对公司不利的事,
我承了他们的情,自罚三杯,
客人终于来了,姓金,一胖子,三十来岁的年纪,回喊他金老板,名字没说,
姓金的也是干工程的,我听他说话就知道,
不过他的咖位比不过我们,据说是刚入行的,
只是他运气不错,听说接了个油水挺丰的活,但因为担心干不好,就想跟我们借几个人,相当于合作,利益均分,
说得好听,其实他是想让我们主导工作,而且人员也基本上都是我们的,他就占了活是他拉来的便宜,想转给我们做,
对,就是转给我们做,他是中间商,赚差价,也就是传说中的二道贩子,是这么说吗,
他那活是从一个专门从事主办演唱会的文化公司手里接下来的,工期比较紧,那边要求尽快入场,把舞台搭起来,还要配合专业的灯光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