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去阻止。
但是这一次发生的事情,我根本无能为力,因为涉及太多资金了。
加上高胜又失手打伤了李立阳,他完全可以利用这一点来要挟我。
我不可能不管高胜的,虽然这件事是因为高胜引起,但他也是无辜的啊。
……
两天后,解决办法出来了。
和我意料的一样,李立阳利用高胜这件事,要强制性撤资退股,包括李宇辰的。
还有一个解决办法,就是直接将我手中的股份转让给李立阳,集团在外的一切账务由他来偿还。
也就是说,转让法人代表。
这两个办法都是令人绝望的,可是我没有别的选择。
就算我保留自己股份,卖掉集团其中一部分产业来偿还李氏父子的债务,也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集团现在的处境已经是很困难了,还要卖掉一部分产业,那就等于是提前宣布破产。
最终,我和安澜商量后,还是选择了第二种办法。
全身而退,是我现在最好的选择。
谁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可是生意场上就是如此,一不小心就会被人吃掉。
这就是一个大鱼吃小鱼的社会,一旦被人抓到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