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李晨(证人)不想与其动手,可由于案发现场的客观因素影响,无法继续紧急避险,之后采取的还手措施理应为正当防卫。
……
写了好几个小时,才算完全搞定。
李晨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去客厅喝了几口茶水重新坐回电脑桌前。
点燃一根香烟,检查一下自己的内容哪里还存在漏洞。
又补充了几点,这才发送到对方的邮箱之中。
发送完毕后的李晨掏出自己的手机,开始拨打电话。
“嘟”、“嘟”…
电话被接通。
“喂,刘检,我是李晨,文件发你邮箱里了。”
………
“嗯……好的…这没有问题。”
李晨挂断电话,有些无语。
后期有问题还找我?
我就一个证人而已好吧…
接下来,就是离婚案了。
这玩意的答辩稿,李晨不打算认真写,随便应付一下就OK。
第一个原因,负责审理的法官态度,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公平性。
当法律的天平已经倾斜,一切的准备都是徒劳。
你律师说的再好,法官不听有啥用?